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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贯彻国家《防震减灾法》及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及有关规定,组织管理县域内防震减灾工作,编制实施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2 、做好县内地震观测台站的管理和保护工作,监测预报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上级地震主管部门。
3 、编制我县地震应急预案,成立地震应急救援队。按要求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、技术救助系统、信息传输系统,制定综合防御措施,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。
4 、管理我县以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,并严格监督执行;管理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。
5 、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。
6 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,做好地震知识、防震常识及自救互救知识的普及工作,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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